106年度新北市公共藝術教育訓練
根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規定,公有建築物工程至少需提撥工程經費百分之一設置公共藝術,因而多元豐富的公共藝術隨著公有建築物及政府重大公共工程等建設孕育而生。為協助本市公共藝術興辦機關人員熟習公共藝術相關法令運作,並順暢推展設置行政程序,進而從中體驗藝術,以促成因地制宜並具特色美感之公共藝術作品,特辦理公共藝術教育訓練講座,期以公共藝術賞析、法令規範、案例解析及分享等課程,強化行政人員專業知能。
歡迎本市境內機關及學校公共藝術承辦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講座時間:106年6月20、21日(二、三)09:00-17:00
活動地點: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3樓演講廳(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139號3樓)
報名網址:106年度新北市公共藝術教育訓練(另開新視窗)
聯絡人:郭小姐(02-29603456,分機4640)
備註:公務人員及教師全程參與講座者,將予以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及教師研習時數。
相關檔案: 106年度新北市公共藝術教育訓練簡章
相關檔案: 106年度新北市公共藝術教育訓練簡章(odt)